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提出的“扩大国家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实行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要求,环保部印发了《关于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9号),提出继续深入开展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以全面提高企业的自主环境管理水平,推动企业主动承担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此次试点范围是所有国家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及已开展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的企业,我省现已按环保部要求,在此前25家企业试点工作基础上,继续在我省国控企业范围内深入开展企业环境监督员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