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休宁的生态和资源优势,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我县在被国家环保部评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的基础上,决定全面启动“国家级生态县”建设,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县建设工作的意见》,将创建“国家级生态县”作为今后一段时期生态环保工作的主要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确保2015年并力争提前通过国家级生态县的验收。
该项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实施:2008-2010年为全面建设阶段,生态县建设全面展开,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标准的75%以上;2011-2013年为基本达标阶段,全县基本达到生态县建设标准,各项指标达到建设标准的90%以上;2014-2015年为创新提高阶段,各项考核指标全部达到或超过考核要求,努力建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生态休宁。(编辑:汪永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