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和加强生态村建设是该县生态示范区暨生态县建设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百镇千村万户生态示范工程”。2007年,该县依据《黄山市创建“生态文明乡(镇)、生态文明村、生态文明社区”实施办法,认真抓好市级生态文明村的创建工作,并及时推荐上报市级生态文明村申报材料。近日,经市林业局、环保局复核、评审,该县的海阳镇石人村、榆村乡太塘村和渭桥乡资村村等三个村被市林业局、环保局授予市级生态文明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