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省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县扎实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县政府高度重视普查工作,县政府分管领导听取了环保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形成了初步贯彻意见,并报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成立了休宁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基本落实了办事机构,基本形成了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的普查工作机制。二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我县及时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朱学军同志为组长的休宁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组,并在县环保局成立了以县环保局长查德民同志为主任的休宁县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负责全县污染源普查的日常工作。同时,为了确保我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我县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经费作了预算。三是对照要求、认真清查,认真做好污染源清查汇总工作。为确保此次污染源清查工作的质量,休宁县环保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成立了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召开了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动员大会,制订了详细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明确责任人、清查区域和入户走访路线。由于此项工作涉及范围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普查员们利用业余时间,不辞辛苦,不计报酬,加班加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清查工作。通过此次污染源清查工作,不但掌握了辖区内各行业污染源的数量和地域分布状况等基础信息,还建立了“清查基础资料库”,为下一步污染源普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同时,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情况还专题向县政府做了汇报,并制定了《休宁县污染源普查工作计划》。为保证我县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普查办分为协调组、入户调查组、数据质量组、监测组、调节组:协调组负责与县直机关单位的协调,负责数据录入的软硬件配置到位、负责现场调查所需车辆的调度;入户调查组负责对普查对象的入户调查、报表填报;数据质量组对普查数据的质量负责,并对相关档案进行整理;监测组对普查的监测数据及监测相关事宜负责;调解组对入户调查中与普查对象间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调解。
下一步我县将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部门分工协作的能力、认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从08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污染源的普查工作,污染源的普查分两个组同步进行,逐个乡镇地开展污染源普查工作,至2月上旬前结束八个乡镇的所有污染源的普查表的填报、收集,基本完成录入工作;2月中旬到月底进行医院、有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居民服务业中的汽车修理、彩扩、洗染业调查和报表回收;3月至4月中旬完成全县所有污染源的普查工作;4月底开始普查数据的整体审核,完成全县数据的审核、汇总、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