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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宁县全面扎实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作者:汪永敏 发布时间:2008-05-17 来源:县环保局

为确保奥运会期间空气环境质量,营造“绿色奥运”氛围,根据59月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全面禁烧的要求,休宁县行动迅速,全面扎实开展秸杆焚烧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加强领导。成立县秸杆禁烧工作领导组并召开全县秸杆禁烧工作会议,统一部署秸杆禁烧工作任务。明确各乡镇长是禁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县直联系乡镇的牵头单位负责人是主要责任人。秸秆禁烧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乡镇要切实负起责任,要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人。县“两办”督查室和县禁烧领导组办公室要发挥督促检查的作用,对在禁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通报。

二、部门联动,加强巡查。县环保局和县农委加强现场执法检查,发现有焚烧行为立即责令停止,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教育或处罚。农业部门要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民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高速公路、慈张线和各省道及县乡公路沿线的巡查,发现焚烧秸秆现象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并参与查处。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三、加大宣传,强化监督。通过宣传栏和张贴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宣传全面禁烧对保障国家、省、市重大活动期间空气质量的重大意义,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禁烧秸秆并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四、明确责任,严格追究。乡镇建立禁烧工作责任制,将任务落实到村组,明确具体责任人,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对于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发生焚烧秸秆现象的乡镇将予以通报和处罚。凡违反禁烧规定的乡镇及所辖村组,一律取消当年评选“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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