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考生提供一个安静的学习和考试环境,6月5日至7日,县环境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全体出动,携带噪声振动仪在县城范围及休宁中学附近进行巡查。
5月23日,县环保局与县公安局、县监察局联合发出《关于开展高、中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通知中确定,高、中考前半个月内(5月23日一6月6日,6月9日一6月23日)对县城范围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检查。
根据规定,县城范围内凡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和生产阶段,减少施工和生产所产生的噪声污染。禁止于午间(12点至15点)及夜间(22点至次日凌晨6点)进行生产、施工作业。若因特殊情况(抢修、抢险作业等)确实需要于午间及夜间进行生产、施工的,应事先提出噪声防治措施,经环保局审批,方可进行生产、施工作业。严禁噪声达标排放的企(事)业单位于午间及夜间进行生产作业。县城范围内各“三厅”娱乐场所应调整营业时间,严禁于午间及夜间进行营业,同时应完善各种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环保部门表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同时也欢迎广大居民参与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群众可拨打电话7512323、110、7517204对噪声污染违法行为进行举报.